九龙湖景区提升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受我公司委托已基本完成了《九龙湖景区提升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现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九龙湖景区提升工程
(2)建设地址:连城县冠豸山风景区九龙湖景区
(3)建设性质:改扩建项目
(4)项目投资:总投资4366.54万元人民币
(5)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项目规划用地总面积38854m2,实际用地面积38115 m2(其中代征道路用地面积739㎡),总建筑面积210632.85m2。
(6)建设工期:施工期为24个月,即2014年6月至2016年6月。
(7)建设规模:九龙湖景区提升工程地处连城县冠豸山风景区的九龙湖景区,项目场址内地势起伏较大。九龙湖景区总面积6.4km2,其中湖面面积约82.3hm2,为典型的丹霞地貌景观。景区以地文景观、水域风光和生物景观为主,以湖湾、半岛(湖心岛37亩)、奇峰、怪石、岩洞、瀑布、溪谷和森林为主要特色。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见表1。
表1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序号 |
工程类别 |
建设内容 |
1 |
九龙湖景区入口改造工程 |
结合现有停车场、售票站等接待设施,进行统筹安排,为提高景区门户形象,增强景区未来的接待容量,提升现代化的游客管理手段,需对入口引导性标识和景观进行设计,对九龙湖景区入口门禁系统、管理用房、停车场、绿化进行改造。 |
2 |
九龙湖景区滑道漂流工程 |
依托大坝下游溪谷45m的高差,沿溪谷上段狭窄区域修建一条花岗岩峡谷漂流滑道,起始站接大坝口,为其提供源源不断的水动力,滑道终点为溪谷中段的拦水坝,全长750m;游客乘橡皮艇由滑道急速而下至滑道终点,凭借水流动力和惯性可漂流至溪谷下游,后程漂流段长390m。在上下站设立售票中心、休息室、更衣室和库房等设施。 |
3 |
九龙湖湖心服务区工程 |
该区域位于九龙湖的中心区域,水路交通方便,与其它各区域链接紧密,交通区位优势突出;该处湖湾四周地势相对平缓,可建设条件良好,适宜建设一批生态型旅游休闲服务设施。因此,湖心半岛能够为九龙湖景区的交通次中心和旅游休闲服务中心。新建建筑物面积约1200m2,铺装工程约6000m2,以及相关的绿化、小品、驳岸、生活污水处理等工程。(服务用房、管理房、休闲木屋、水上高尔夫、水上娱乐、游步道、观景台等项目)。 |
4 |
九龙湖田螺坑垂钓区工程 |
垂钓区位于为主湖区的分湖汊。规划利用该湖汊清幽的自然环境和恬静的湖面,开展以渔事活动为主题的休闲娱乐活动,使之成为城市白领、金领以及银发人群亲近自然,修身养性,体验慢生活的渔生活部落。新建建筑物面积约800m2,游步道长1000m,浮箱、铺装工程约4000m2,以及相关的绿化、小品、驳岸等工程。 |
二、景区环境现状概述
①大气环境现状:项目所在景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符合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一级标准,大气环境质量现状很好。
②水环境现状:项目所在龙潭水库(九龙湖)及其坝下河段处于流域中上游,受工农业生产活动影响较小,各项监测指标均达到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Ⅲ类标准,水质现状良好;龙潭水库(九龙湖)目前处于中营养状态,入库污染物较少,库区水体富营养化可能性很小。
③声环境现状:项目所在景区声环境背景监测点位昼间、夜间噪声除了大坝泄水口1个点位外,其他点位均达到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1类标准,声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三、项目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概述
1、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①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景区门口建筑拆迁、路面场地开挖、建筑材料装卸与露天堆放、车辆行驶等过程产生的扬尘以及施工机械、车辆废气和沥青路面铺设过程产生的沥青烟气。施工时对施工场地采取定期洒水等抑尘降尘措施后,施工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不大。施工燃油机械、车辆废气以及铺路沥青烟气污染物排放量很少,对环境空气影响很小。
②施工期废水主要为工地生活污水、设备及车辆冲洗废水以及施工泥沙散落。施工生活污水产生量很少,经景区现有公厕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浇灌;施工生产废水产生量不大,经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生活、生产废水不排放;施工泥沙散落入湖、入河很少,对水环境影响很小。
③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车辆噪声,施工采用小型低噪声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④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场地开挖土石方、建筑拆迁装修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其产生量均较少。施工时对施工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经及时收集、清运和妥善处置,对土石方进行回填利用,施工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很小。
2、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①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景区水库游船和进出停车场汽车尾气、公厕臭气以及职工食堂油烟。景区小型游船和车辆尾气污染物以及公厕经除臭处理的异味气体污染物排放量很少,对环境空气影响很小。职工食堂油烟经收集和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通过排烟管道(高度8m)引至楼顶排放,对周围空气环境影响很小。
②营运期废水主要有游客生活废水和游船含油污水。游船含油污水极少,及时收集上岸清运处理,杜绝排入水库;生活污水产生量不大,经公厕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绿地浇灌,不直接排放,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③营运期噪声主要为景区水库游船、进出停车场汽车噪声和游览服务固定设施设备噪声以及游客喧哗噪声。景区小型流动游船和车辆流量较少,通过加强管理和禁鸣,噪声较低;游览服务固定设施采用小型低噪声设备,游客喧哗噪声也不大,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④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游客生活垃圾等。游客生活垃圾经及时收集、清运和妥善处置,基本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3、项目建设主要生态影响及对策措施
①项目建设占地少,施工期对地形地貌、地表植被和野生动物影响小,水土流失较轻,营运期能有效恢复生态和保持水土。
②项目建设不改变规划的用地方式和土地用途,施工不涉及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及古树名木,施工期所造成的少量一般灌丛草本植被破坏在营运期能得到有效恢复,项目建设对景区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完整性、稳定性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4、项目建设主要景观影响及对策措施
①施工期采取规范施工,不破坏冠豸山地质公园地质遗迹和风景名胜区景点,对景观资源、景观特色不会造成明显不利影响,仅对场地邻近景观环境和游客视觉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但这种不利影响是短暂的,将随施工期结束而消失。
②因采取科学设计,合理布置,严格控制建筑高度及空间形态,慎重处理建筑造型、风格、色彩及质感等,确保建筑物、绿化景观与周围自然景观相协调,从而产生增景作用,使得运营期形成一道靓丽的风景线,对景区景观资源、景观特色和游客视觉产生长久、明显的有利影响。
四、项目主要环评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和《福建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符合冠豸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符合连城县生态功能区划和环境规划,工程选址和平面布局合理,在认真落实本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报告书简本查阅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到连城县豸龙旅游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或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查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信函、邮件、电话、传真等方式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发表意见、要求和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周围民众、单位、团体以及关注项目的社会各界。
主要事项:(1)公众对项目建设所持的态度;(2)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的看法;(3)公众对项目环保措施的要求;(4)公众对项目环保工作的建议;(5)公众对项目建设的其他意见。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连城县豸龙旅游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连城县莲峰镇中山路56号连城大酒店办公楼四层
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597-8911022;邮编:366200
环评单位: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证书编号: 国环评证 甲 字第 2202 号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茶园小区环北三村10号楼
联系人: 郑先生;电话:0591-87711971;邮编:350013
八、公示期限
2015年10月15至2015年10月25日。
连城县豸龙旅游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