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挖掘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根据《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申报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我局组织专家对各乡镇推荐申报第七批(增补)连城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进行评审。经评审小组评议和评审委员会会议表决通过,同意冠豸山铁皮石斛龙头凤尾枫斗制作技艺等8项列为第七批(增补)连城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现将《第七批(增补)连城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4月26日至5月6日止。相关投诉意见,请在公示期间以来函、来电、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连城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提出。来函、来电、电子邮件需使用实名,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联系并及时反馈。
1.联系地址:连城县东环北路272号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联系人:陈燕君
联系电话:18950801650
3.电子邮箱:lcxwwj2014@126.com.
附件:
第七批(增补)连城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来源:连城县文物与非遗保护中心
编辑:李萍|审核:李剑|监制:傅晓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