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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正向激励资金2.3亿元于日前下达,29个试点县市区和15个通过验收的精品示范工程获得奖励。


闽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2018年列入全国第二批试点。我省在试点工作中创新推进机制,设立全国规模最大的10亿元省级正向激励资金,并出台《闽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正向激励办法》。据《办法》,2019—2021年,省级对年度试点工作绩效考核结果较好的县市区分别给予500万元~1500万元分档奖励,对高质量打造精品示范工程的试点地区给予2000万元创新示范奖励。


正向激励机制实施以来,有效激发了各地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和规范性,闽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和稳定性明显提升。我省机制创新成效得到财政部肯定,在财政部组织的全国同批次山水林田湖草项目绩效评价中获得唯一优秀等次,并入选财政部《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 深化财政改革发展的生动案例》。


2021年度,排名靠前的顺昌、将乐、建阳、光泽、松溪,分别获得1500万元奖励。



获得创新示范正向激励资金奖励的有——


将乐县常上湖生态修复项目、顺昌县富金湖创新示范片、连城县文亨镇田心铁矿废弃矿山综合整治项目、南平市“金山银山”平台(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监控管理平台)、建宁县闽江源头(濉溪段)生态修复保护工程、延平区闽江干流延平段小流域畜禽养殖重污染防治工程、宁化县闽江上游沙溪流域宁化段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大田县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南平市斜溪流域水环境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南平市武夷新区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古田县翠屏湖“智慧湖泊”生态保护修复示范项目、长乐区闽江河口湿地流域性协同保护及入侵物种综合治理工程、永泰县商品林赎买工程、尤溪县尤溪河流域(闽湖)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闽清县金沙溪生态服务型流域生态修复工程。


来源:福建日报、福建新闻联播

转自:连城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