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连城县第十二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拟公布名单和第九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名称勘误名单的公示


为进一步加大我县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力度,延续历史文脉。经专家评审论证,决定将永兴庙等24处(33个点)建筑拟公布为连城县第十二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同时,将第九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红军楼等3处原公布名称进行勘误。
现将《连城县第十二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拟公布名单》(附件1)、《连城县第九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名称勘误名单》(附件2)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12月16日至12月26日止。相关投诉意见,请在公示期间以来函、来电、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连城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提出。来函、来电、电子邮件需使用实名,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联系并及时反馈。
 

 1.联系地址:连城县东环北路272号连城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联系人:陈燕君
         联系电话:18950801650
   3.电子邮箱:
        lcxwwj2014@126.com.
 附件1《连城县第十二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拟公布名单》
 附件2《连城县第九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名称勘误名单》




连城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