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林业局、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福建省总工会、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森林养生城市、森林康养小镇和森林康养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林文〔2023〕14号),经各设区市推荐、现场考察、专家评定等程序,10月24日,省森林康养评定委员会研究确定了2023年福建省级森林养生城市、森林康养小镇和森林康养基地入选名单。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月25日至10月31日。如有异议,请向省国有林场发展中心书面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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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3年福建省级森林养生城市、森林康养小镇和森林康养基地入选名单
福建省森林康养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0月24日
2023年福建省级森林养生城市、
森林康养小镇和森林康养基地入选名单
来源:福建省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