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豸山创5A级旅游景区八:资源和环境保护篇
冠豸山地处武夷山脉西南段,为福建三大水系闽江、汀江、九龙江“三江”源头,有“上游第一观”之称。1994年被批准为“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2009年被列入中国国家自然遗产名录,2024年龙岩地质公园(含冠豸山)获批世界地质公园,景区自然风光优美,森林覆盖率达82.8%。
近年来,冠豸山景区严格按照《冠豸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坚持“保护、开发、利用”相结合的原则,把保护放在第一位,确立了“全面保护景区自然环境,最大限度地恢复和保育自然生态,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造福人类”的宗旨,在全面完善景区基础设施、服务设施、配套设施的同时,坚持把保持景区自然和文化遗产的原真性和完整性放在首位。每年投入超过全年门票收入10%的资金进行资源保护,制定了《冠豸山景区水资源管理办法》《冠豸山景区噪声管理办法》《冠豸山景区废弃物管理办法》等关于资源、环境、建筑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景区的空气质量、噪声标准均达到国家一级标准,地表水质量达到GB3838的规定,污水排放达到 GB8978的规定。
景区内建筑、景观小品、设施设备等选址相对隐蔽、不破坏景观,材质以木材、石材等生态环保材料为主,其体量、高度、色彩、造型与景观相协调。建筑及设施布局合理,出入口主体建筑格调突出并烘托景观环境,建筑物周边具有一定的缓冲区域。景区内采用清洁能源的设施设备,观光车、工作车辆均为新能源车。建立健全节能管理制度,在办公资源使用、新型节能设施上不断探索,完善景区的节能措施。景区内商品包装以纸质环保材料为主,餐饮场所提倡使用可重复利用餐具,禁止使用塑料、泡沫等不可降解的一次性餐具、用品,贯彻环保理念。
供稿:谢建师